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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下架!新冠险落幕 高赔付、高投诉 保险业该反思什么?

财联社12月23日讯(记者 史思同)“9.9元保心安,核酸阳性立赔”。12月7日,钟女士在看到美团推出了一款名为“新冠抗疫保”的防疫保险,声称核酸阳性立即赔偿。考虑到防疫政策已有放松迹象,钟女士果断购买了该保险产品。但就在她买完后不到5分钟的时间里,这款产品就被紧急下架了。

实际上,就在疫情管控逐步放开的这段时间,市面上能够保障新冠肺炎确诊责任的保险产品全都纷纷下架或是直接显示售罄,目前再难寻到此类“确诊即可申请赔付”的保险产品。

而感染新冠疫情人数激增也带来大量理赔,极大的拉高了保险公司的赔付率,同时有关新冠险理赔难的投诉纠纷也层出不穷,各类奇葩拒赔理由频出。

据了解,近年来,与此类似的多款畅销险种都难逃高赔付、高投诉、紧急下架的窘境,上一款有着相同经历的网红“隔离险”更是让保险公司叫苦不迭。

对此,独立国际策略研究员陈佳认为,新冠保险作为一类新型保险,其样本数据基础和运维成熟度总有天然弱势,这就需要顶层设计、行业监管、龙头企业和广大消费者齐心协力,才能尽可能弱化外部不确定性和内部信息不对称给产行业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挑战。

“新冠险”紧急下架,确诊责任难保

“9块9也不贵,而且确诊就能赔,我看了一下就果断入手了。”据钟女士介绍,这款防疫险是由大地保险承保,保障内容为新冠抗疫保障金(含无症状)1500元,保障期限3个自然月。

但买完后不久钟女士发现,就在短短几分钟的时间,这款产品居然被下架了。“我买完没到5分钟,那个活动页面就点不开了,本来也推给了同事的,结果他们很多都没买到。”

而成功买到这款防疫险的钟女士觉得自己还算幸运的,“真没想到马上就用上了。我是14号确诊的,17号理赔款就到账了,也算是让患病的郁闷心情得到一丝安慰。”

财联社记者查阅部分保险公司的官方平台及支付宝、水滴保、微信、美团等多个有售保险的平台发现,目前市场上在售的保险产品中已难见此类“确诊即赔”的新冠保险的踪迹。而此前市场销售的包括水滴保的新冠防疫险、华泰保险的新冠疫情保障险、紫金保险的新冠疫情险、太平财险畅无忧等多款涵盖新冠肺炎确诊责任的保险产品,也都难逃下架命运。

“现在市面上的新冠保险非常稀缺,我们这涵盖新冠肺炎责任的保险产品只有一款重疾险,但马上也没有了。”据泰康在线的一位保险代理人介绍,该公司在售的人保寿险一款名为“i无忧重大疾病保险(互联网专属)”的重疾险产品在保障内容中免费扩展了新冠肺炎保障,并且包含确诊责任。

该产品详情显示,新冠肺炎扩展责任没有等待期,被保险人确诊普通型新冠肺炎,适用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赔付30%基本保额;确诊重型或危重型的,适用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赔付100%-150%基本保额。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该产品扩展的新冠肺炎保障责任的有效期仅到今年12月31日就结束了。

而类似含有新冠肺炎扩展责任的保险产品,如友邦保险全佑、如意系列等疾病保险产品,对新冠肺炎的保障有效期普遍都是到12月31日,并且多数产品对于新冠肺炎仅保障确诊重型或危重型的情况。

保险公司“赔穿”?新冠肺炎进入普通保险

“之前是有好多这种针对新冠肺炎的防疫险产品,现在都没有了。现在防疫都已经放开了,满大街都是‘小阳人’,再‘确诊就赔’的话保险公司都得赔死了。”水滴保某客服人员告诉财联社记者,目前该平台已经不再销售主要面向新冠肺炎的保险,而包含新冠肺炎保障责任的产品也基本都是针对重症和危重症,不达到重症以上的程度就无法理赔。

该客服表示,虽然不再有新冠险,但新冠肺炎已经被列入正常的甲乙类传染病,正常的百万医疗和门急诊医疗保险都可以能够报销新冠肺炎的住院医疗费用或者单独门急诊医疗费用。

“现在变异后的新冠毒株的致病力和毒性已经大幅降低,疫情管控放开后,可能每个人都要感染一遍,这对保险公来说已经没有可保性了。”有险企人士指出,随着新冠病毒的变异,以及疫情管控措施逐步放开,当下的实际情况显然和前期产品设计时的风控相差甚远,全国各地大面积感染,保险机构面临着较大的赔付压力,也不得不尽快下架相关产品。

他认为,从防疫常态化看,疫情相关的风险还会持续存在一段时间,但新冠险作为特殊时期的创新产品已经完成了它的时代使命,尤其是保障新冠肺炎确诊责任的产品,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然而,随着各地感染新冠肺炎的人数迅速增加,保险公司们纷纷下架或停售自家新冠防疫产品的背后,相关的投诉纠纷却一直在持续。

黑猫投诉平台显示,截至12月21日,搜索关键词“新冠险”的相关投诉达2081条。财联社记者翻阅搜索结果发现,此类投诉总结下来无外乎是,消费者曾经购买了保险公司推出的新冠肺炎相关的防疫险,然而在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后,却被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赔,或是要求各种证明材料提高理赔难度,甚至还有相关人员“失联”避赔。

对此,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保险法律师黄丹指出,对于此前已经承保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不能单方面取消,更不能随意拒保或是提高理赔难度。她建议,若遇到此类情况,投保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向银保监会投诉等方式保障自身权益。

“对于确诊条件、理赔材料、保险条款相关内容解读不一致等因素,是导致新冠险引发理赔纠纷的重点。”据行业人士分析,新冠险相关投诉量居高不下,一方面是因为在宣传营销时,部分保险销售人员往往着重推销产品的优势好处,对免赔条款理赔条件则轻描淡写,容易造成销售误导;另一方面,含有新冠肺炎责任的保险产品都是依据当时的防疫政策、诊疗方案及其他相关规定而设计的,随着病毒的变异及相关政策的变化,使得保险条款中的部分定义难以明确,也导致了保险合同的赔付条件可能无法满足,理赔产生争议。

多款新冠“网红”险种退市引深思

“今年以来已有多款曾经的爆款险种下架,这是值得从业者,尤其是险种设计者认真研究,加以改进的。”

独立国际策略研究员陈佳认为,作为一类新型保险,其样本数据基础和运维成熟度总有天然弱势,这就需要顶层设计、行业监管、龙头企业和广大消费者齐心协力,才能尽可能弱化外部不确定性和内部信息不对称给行业高质量发展带来的挑战。

实际上,除了以上防疫险以外,此前畅销的新冠隔离险的境遇也同样如出一辙。据了解,彼时3、4月份,国内疫情出现多地爆发,部分城市出现大面积居家隔离、集中隔离的情况,隔离险相关理赔报案蜂拥而至,保险公司面临巨大的赔付压力,纷纷下架相关险种,并且理赔方面同样出现了大量的投诉纠纷。

“前期此类产品参保率相对不足,导致后期市场格局向价格战发展,涌现出多款低保费高保额产品在市场上同质化竞争,从而留下很多隐患。”

陈佳指出,低保费高保额,再结合线上投保方式的便利性,让很多消费者在未认真研究的情况下就盲目投保。而细究则会发现,部分产品的“约束条件”非常多且苛刻,例如通常不会保障无症状感染者、必须在指定医院治疗等。“实际上这就超出了价格战的范畴,进入到广义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范畴了,这也是监管层强力指导各险企审慎经营此类产品的核心原因。”

面对新冠保险频繁出现高赔付、高投诉,最终尴尬离场的情况,业内普遍认为,这对保险公司来说是值得反思的。

“一是保险公司在产品的设计、定价时应更审慎推进。二是合规,无论是产品宣传材料还是营销人员在展业过程中,都应明确告知消费者,避免夸大或模糊用词,避免保险机构与消费者间因认知差异产生理赔纠纷。”前述行业人士指出。

此外,据陈佳分析,从产品设计角度来看来说,此类产品面世时间较短,数据基础分析相比成熟保险产品偏弱,即使拥有极强的精算产品设计能力也会因样本数据不足而产生设计创新瓶颈。

他认为,险企前期开发的产品对应的概率环境已经随着时间和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此刻绝大部分旧产品设计和营销能力都很难做到与时俱进;只有少部分非常领先的产品设计险企有加大产品营销力度的空间,其他企业都需要重新调整产品设计的数据库和策略模型。

“成熟的险企不仅需要保持对疫情防控形势的高度敏感性,更要有强烈的前瞻性才有可能在数据样本不足、核心指标变化较大的情况下突破产品创新的瓶颈,杜绝逆向选择造成的全民福利损失。”陈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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