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界面新闻独家获悉,华夏幸福方面未在约定日期内向中融信托支付4661万元债权利息,已构成双方此前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违约。
按照此前协议,华夏幸福方面应在2023年12月21日向购买公司相关项目的中融信托投资者支付3.85%/年的利息。
2023年1月19日,界面新闻曾独家报道,华夏幸福和中融信托已于2022年12月31日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相关信托产品展期方案落定,展期5年至2027年。
据了解,中融信托共有4个集合信托计划涉及华夏幸福项目,分别为中融-融昱100号、中融-骥达11号、中融-享融287号、中融-享融223号,合计债权本金金额约60亿元,合计质押有华夏幸福对各地政府的应收账款超160亿元。
界面新闻获取的中融-骥达11号产品临时公告显示,2022年12月31日,中融信托代表该信托计划与借款人、华夏幸福签署了《债务重组协议》。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借款人应于2023 年12 月21日支付2022年12月31日(含)至2023年12月21日(不含)期间债权利息合计人民币46,609,473.92 元,截至2023年12月25日,中融信托未收到上述利息。借款人、华夏幸福的行为已构成对《债务重组协议》违约,中融信托已就此向借款人、华夏幸福发送催收函,要求借款人、华夏幸福尽快支付未付利息。
中融信托表示,后续,该公司将继续积极履行受托人职责,持续督促借款人及华夏幸福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措施,推动相关项目及时退出,以维护信托计划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自2021年2月1日公告贷款逾期至今,华夏幸福的债务重组一直在进行中。
12月19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幸福,600340.SH)发布关于债务逾期、债务重组进展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披露的《债务重组计划》推进情况,自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华夏幸福及下属子公司新增未能如期偿还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形式的债务金额为人民币0.02亿元(不含利息),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40.02亿元。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债务重组计划》中2192亿元金融债务通过签约等方式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约为人民币1875.65亿元(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行的境内公司债券371.3亿元债券重组以及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发行的49.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335.32亿元)债券重组),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金额共计194.15亿元。
另外,公司根据债务重组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中适用“兑、抵、接”清偿方式的相关债权人进行现金兑付安排。截至目前,公司已启动三批现金兑付安排,预计兑付金额合计为44.49亿元。
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九通投资已根据《债券债务重组安排》向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有人支付对应小额兑付金额的50%,兑付总金额为1.29亿元。此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九通投资将在议案表决通过之日(即2023年7月12日)6个月后向前述债券持有人支付小额兑付金额剩余的50%。华夏幸福境外间接全资子公司CFLD(CAYMAN)INVESTMENTLTD.在中国境外发行的美元债券(涉及面值总额为49.6亿美元)协议安排重组已完成重组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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